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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科字[2008] 1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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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:
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术活动,根据今年的科研学术工作计划和我校《学术活动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现就今年学术活动安排及上报学术活动计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请各系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需要,上报今年的学术活动计划和经费资助申请报告,申报内容包括:
1、举办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。由申报部门承办(可与其他单位联合举办)的高水平、高层次学术会议,其中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资助金额为5万元以内,全国性学术会议申请资助金额为3万元以内。
2、到省外高校开展科技项目合作研究的学术交流活动,申请资助金额为1万元以内。
3、邀请校外知名专家学者到校开展学术报告,各系申请资助金额在1千元以内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申请举办学术会议的需提交会议方案一份,内容包括:会议名称、目的、主题、议题、会议组织机构、会议召开时间、地点、会议规模、会议议程、实施的日程表、经费筹措及预算等。
2、申请到省外高校开展科技项目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的,应有副高以上职称,经所在部门和学校人事处同意到省外高校开展短期(一般为一个月左右)的学术交流活动,开展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合作研究或联合申报工作。申请人应填报《与省外高校开展科技项目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申请表》。
3、学术报告项目需写明拟邀请的专家情况、学术报告题目、听众对象及人数。
4、学术活动计划和经费资助申请报告应于5月15日前报到科技处。
此通知
附件《与省外高校开展科技项目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申请表》
楚雄师范学院科技处
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|